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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IT行业 ---->品牌管理---->《《财经时报》:联通之前世今生》
《财经时报》:联通之前世今生 中国联通,可以看作是中国电信业嬗变的产物和催化剂成立 毫无疑问,中国联通生来就被赋予了打破电信业垄断经营的历史重任。1994年以前的中国电信业是由邮电部独家垄断经营的。邮电部既是国家电信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督执行者,也是国家惟一授权的经营者。 与后来盈利丰厚、前景光明的局面完全不同的是,1980年以前,中国电信业只是一个赢利甚少乃至亏损、依靠国家投资的产业。当时电话资费由月租费和通话费组成,因其过低而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 转变发生在1980年。国家开始大手笔地将各市话局改组成独立核算企业,同时不再对其进行投资和补贴亏损。作为"交换条件",国务院给予电信企业一系列优惠政策:批准市话企业收取电话初装费,允许地方参与电信业的投资。很快,初装费成了电信企业一笔丰厚的收入。据统计,在1985-1990年间,初装费收入占全部电信投资的40%-50%。 随后,国家陆续出台优惠政策,允许邮电部门利润或所得税只上交10%,各地可以在长话、电报和邮政等业务中收取附加费等。 国家给予电信业越来越多的价格和税收优惠,再加上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对电信需求急剧增加,使得电信业成为人们眼中赢利前景甚佳的产业,尤其是那些有能力并有近水楼台之便的潜在竞争者,已经开始盘算如何能得到这块肥肉了。于是,一场以获得国家特许权为途径、打破邮电部对电信业垄断运营的交锋拉开序幕。 出乎大多数人的预料,最先出手的居然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所属的通信兵部。1988年,总参通信兵部上书有关部门,寻求经营电信业的特许权。 事实上,当时由于种种原因,中国通信建设已经形成了"公用网"和"专用网"并存的"二元结构"。前者是邮电部统一规划的公共电信网,后者则是各部门为满足自身需要而建立的独立于公用网的电信网,分为全国性和地区性两种。 当时,军队通信网、铁路通信网和电力通信网等的全国性专用网共有30多个,大型厂矿企业所建的地区性专用网更是多达3000多个。这些专用网微波、架空明线和电缆线路的总长度,分别是公用网的2-3倍。但是,由于国家不允许专用网对外开放业务或从事经营活动,而且公用网与专用网的网络技术标准参差不齐,因此,公用网与专用网互不沟通。 不过,总参通信兵部的上书并没有得到回音。 次年,两位资深通信专家、中国科学院院士叶培大和张煦教授,联名向中央提交了一份题为《按照商品经济的规律改革我国通信管理体制的建议》的报告,得到中国最高决策者的高度重视。这份《建议》提出,邮电部尽快实行政企分开;有控制地放开国家对通信的专营权等。 眼看自己的地盘将被瓜分,邮电部坐不住了。据知情人士介绍,1990年9月3日,邮电部向国务院递交报告,强调"邮电部是管理全国通信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通信业务必须由国家统一经营,专用网只限内部使用,原则上不得开放公众业务"。 这份名为《关于加强通信行业管理和认真整顿通信秩序的请示》的报告,后来得到了国务院认可。邮电部在这场交锋中暂时占了上风。 随后,民间打破电信垄断的呼声越来越高。1992年6月,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和《中国电子报》抛开邮电部,联合举办了关于加速发展通信产业的研讨会。 由于这次会议的参与者几乎没有来自邮电部门的,因而会议的观点倾向于改革中国现有通信管理体制,打破垄断,开放通信市场,充分发挥专用网能力。 几个月之后,电子部、电力部和铁道部趁热打铁,联合向国务院正式提出组建联通公司的请示报告,特别指出,中国电信市场的供需矛盾十分尖锐,只有引入竞争,通信产业才能更快发展。邮政部当然不甘示弱,针锋相对提出7个反对理由,极力反对成立联通公司。 然而,在正面交锋中,三部委在国务院的谈判能力和分量逐渐占了上风。当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批示并责成有关部门,"共同商量,促成此事,成立股份集团"。邹家华副总理也批示,"通信网不应邮电部垄断,支持现有的其他通信网力量发挥作用"。 终于,三部委取得了决定性回合的胜利。1993年12月14日,国务院正式同意由电子部、电力部和铁道部共同组建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并发布了178号文件。 1994年7月19日,中国第二家获得电信经营特许权的联通公司,经过将近一年的筹备,正式成立。这家由电子部、电力部和铁道部共同发起组建的、以经营基本电信业务为主的大型国有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它按照有限责任公司运作,挂靠国家经贸委,享有邮电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进出口权。曾任国家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的赵维臣担任第一届董事长。 中中外 中国联通成立后马上就面临资金难题。将铁道部、电力部、广播电视、石油和军队等几个大的专用网连接起来,进行移动通信的网络建设,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 然而,尽管有电子部、铁道部以及中信等总共15家大股东撑腰,但直到1995年,中国联通的资本金仅为13.4 亿元人民币,这十几亿元在庞大的投资需求面前只是杯水车薪。于是,中国联通精心运作了著名的"中中外"模式。 "中中外"模式是一种特殊融资方式,即由联通股东单位所属的一家中方企业或各级地方政府下属企业与境外公司设立中外合作或合资企业,后者再与中国联通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合同,项目执行期通常为15年;合资合作公司提供资金,双方在一定区域内联合投资通信网络,建成后由联通公司经营,双方按约定的比例分享现金流包括折旧费、入网费和利润。 实际上,这是中国联通和外资心照不宣打出的政策擦边球。由于外资只是提供设备,并没有违反中国有关禁止外商涉足中国基本电信业务的经营管理、投资参股运营的规定。 但据后来联通公司的有关资料显示,就投资比例而言,很多合资公司的外资都占有绝对优势,东北、山东等地的外资比例竟达100%,七成甚至九成的现金流都分配给了外资。 也正因为如此,"中中外"项目并没有让中国联通迅速成长起来。由于收入和潜在利润大都被投资方在短时间内分掉,中国联通并不能通过自身运作完成积累,而且项目产权模糊,管理分散。 截至1998年底,中国联通净资产只增长了不到10亿元,资产负债率却高达87%;苦心经营的移动电话业务只占领了市场的7%,而数据、长话等业务基本上还是几张空牌照。惟一的成效是,中国联通完成了全国40个城市和地区"跑马圈地"式的覆盖,不过各地各自为政,没有整体性。 1998年,"中中外"这个擦边球正式被判"出界"。8月,新就职的总理朱镕基要求联通"停止执行'中中外' 项目,对合作方的本金予以退还,并适当补偿"。 而在此之前,中国政府对于"中中外"的态度并不明朗。据知情人士介绍,早在1995至1997年间,邮电部就数次指出"中中外"项目不规范,不过这些"指示"一直停留在口头和内部。而且,由于邮电部和"中国电信"密不可分的关系,而联通背后站着的是15家部一级的出资单位,不同意见就被看作是不同势力的较量。 不过,运作三年的"中中外"也并不是说停就能停下来的。据事后统计,截至1997年12月,中国联通用"中中外"方式与11个国家和地区的32家电信公司共签订了46个项目的合作合同,主要投资GSM,也涉及市话、长途、CDMA 等领域。总投资规模618亿元人民币,实际融资约为10亿美元。 当时,包括外资在内的各方人士都低估了中国政府的决心,外资方心存侥幸,希冀中国政府能对这个已经实施四年之久的"中中外"项目采取"既往不咎、下不为例"的政策,主张通过参股合营的方式将外资变为股权。 此时,中国电信业改组风云突变。联通的主要股东电子工业部已与中国电信的"东家"邮电部合并为信息产业部,中国电信顺应成为信息产业部旗下的企业,而联通的去向还不明朗。 直至1999年初,原信息产业部副部长杨贤足、计划司司长王建宙、原中国电信董事长石萃鸣等人调任联通高层。对于这一人士变动,业内人士一方面认为中国联通有被"招安"之意,一方面也看出政府除旧布新的决心。随后3月,国务院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联通重组上市计划,要求"尽快解决'中中外'问题,并由信息产业部着力配合"。7月,中国联通正式告知合作公司退还本金并适当补偿。 事后中国联通董事长兼CEO杨贤足透露,中国联通母公司及上市公司总共涉及的"中中外"项目,共涉及98亿元人民币投资本金及超过40亿元的赔偿。其中,涉及到联通上市公司的"中中外"合资本金共60亿元,赔偿约34亿元。此外,部分涉及"中中外"的投资者共获得联通上市公司认股权证,总价为52亿元,相当于该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6%。 知情人士分析认为,政府整治联通"中中外"项目实际上是一箭双雕。当总计4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逐步注入联通,再加上国信寻呼随后并入,从规模上看,重组后的"中中外"项目已不再是联通资产的主体部分,原有的15个国内股东也成了份额极小的分散投资者。 香港上市 "中中外"项目终止并没有影响中国联通重组上市的进程。2000年6月,中国联通选择了国内12个省市分公司的移动通信业务、全国的数据通信、长途电话和国信寻呼业务等优良资产作为首批上市资产,完成了面向全球的首次股票公开发行,并在香港、纽约两地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1.5亿股,筹资56.5亿美元。在纽约和香港股市上市首日,交投活跃,升幅达到11.3%。 2001年6月,中国联通股票正式被列入香港恒生指数成份股。 业务 目前,中国联通是国内惟一一家持有全面电信服务牌照的电信公司,手中共有长途电话、市内电话、数据、移动、寻呼五张牌照。 早在成立之初,当时中国联通董事长赵维臣提出,到2000年将提供全国移动通信能力的30%、全国长途电话的 10%,并将全国电话普及率提高1个百分点。时至今日,中国联通移动用户达到5000万户,达到全国用户总数的30%左右,固定电话和长途电话基本达到10%的水平,不过其固定电话和长途电话几乎处于亏损的边缘,而移动通信的利润水平又比较低,只有寻呼业务在国内则称得上第一,不过也在萎缩。 1997年初,国务院允许中国联通经营固定电话业务,但当时邮电部只同意其在天津、重庆、成都三个城市开展固定电话业务。既使在这三个城市,中国电信也拒绝与联通达成互联互通协议,直到1998年6月,邮电部被信息产业部取代后,中国电信才答应和联通签订互联互通协议。 据知情人介绍,当时,中国电信在固定电话方面有垄断优势,而移动业务在国内才刚刚起步。中国联通高层认为,邮电部的移动通讯技术是1G的模拟传送,如果联通先上2G的数字传送GSM技术就会比邮电部领先,此外更重要的因素是,移动业务的利润比固定电话高。 但很快,由于没有地面固定电话网支撑,中国联通的移动业务与当地邮电部门在互联互通、网结结算方面的纠纷越来越多,放号很不顺利,4年放号量不到50万,而邮电部GSM移动用户已是2000万。 知情人士指出,比移动业务利润更高的数据业务的承载体也是固定电话网。尽管中国联通后来意识到数据业务的重要性,但发展的重点仍是不需要固定电话网依托的IP电话卡业务上。 摘自互联网